2006年3月3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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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兴 率先出台非诉法律援助规定
佳人

  根据国务院《法律援助条例》和《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》,近日,嘉兴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《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规定(试行)》,自200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《规定(试行)》共分15条,对非诉讼法律援助申请方式、援助范围、形式、实施程序等作了具体的规定。